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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有机产品认证相关知识

发布时间:2015-09-28 11:36:05
1.什么是"有机"

  这里的"有机"是指一种产品生产、加工方式,而非"有机化学"。根据我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GB/T 19630-2011)的规定,有机产品是指生产、加工、销售过程符合该标准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我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规定,有机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以及基因工程生物及其产物。

根据我国《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不得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产品""有机转换产品""ORGANIC""CONVERSION TO ORGANIC")等其他误导公众的文字表述。

2. 什么是有机产品认证?

有机产品认证是指认证机构按照《有机产品》国家标准和《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以及《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对有机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进行评价的活动。在我国境内销售的有机产品均需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

3. 有机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是如何保证真实、有效和可追溯的?

为保证有机产品的完整性,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者应建立完善的追踪系统,保存能追溯实际生产全过程的详细记录(如地块图、农事活动记录、收获记录、加工记录、仓储记录、出入库记录、运输记录、销售记录等)以及可追踪的生产批号系统。

   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生产、加工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有机产品销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贮藏和经营过程中,按照《有机产品》国家标准和《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完善的跟踪检查体系和生产、加工、销售记录档案。

4. 有机生产方式与产品质量安全关系

从国际有机产业发展看,有机生产有三个要素:一是不使用基因工程技术,二是不使用化学合成的物质,三是强调生态平衡和可持续的生产技术。

  目前,国内关注较多的是不使用基因工程技术和不使用化学合成的物质,而忽视了生态平衡和可持续的生产技术。一是有机生产方式产生之初,之所以不使用化学合成物质,更多的是考虑降低能源消费、减少资源损耗、削减对于环境和生态系统的污染,减少农产品中农药和兽药等的残留只是有机产业发展的理由之一,但并不是发展有机产业的唯一理由。二是有机产品虽然农药和兽药残留会较低或没有,但并没有统计学证据证明比常规产品更安全。三是科研机构研究表明,有机农业只能养活3040亿人口,而地球现在已经刚刚庆祝第70亿位居民的诞生,过度发展中国有机农业将影响中国粮食安全,而且中国有机产业发展无法脱离我国社会诚信整体水平有待提高的现状。

  总体来讲,有机产品由于生产方式的不同,会对终产品质量安全产生一定影响,对降低产品农兽残会有比较大的帮助,但在重金属、卫生指标方面的贡献有限。发展有机产业最大的贡献应该是生态环境的改善、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实现农民增收。

5. 我国对进口的有机产品有什么要求?

  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规定,进口的有机产品应当符合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并符合有机产品国家标准。未获得中国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不得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产品""有机转换产品""ORGANIC""CONVERSION TO ORGANIC")等误导公众的文字表述。

6、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发布后,我国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制度的主要变化是什么?

为进一步完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规范有机产品认证活动,保证认证活动的一致性和有效性,国家认监委根据《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20056月发布的《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以下简称新版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同时制定了《有机产品认证目录》(以下简称认证目录)。新版实施规则、认证目录自201231日起实施,"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备案管理系统"也同步开通启用。新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较以往有以下突出特点:

一是""字当头,生产、认证更加严格。一是生产、加工和标识、销售标准更加严格。如同一生产单元内一年生植物不能进行平行生产,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允许使用的投入物质增加了使用限定条件,使用标准附录之外的投入物质需由国家认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转换期内允许使用认证标志要求更为严格,有机产品中不能检出任何禁用物质残留,销售产品需使用销售证并建立"一品一码"追溯体系,销售场所不能进行二次分装、加贴标识等。二是认证程序更加严格规范。如要求对产地环境必须进行监测(检测),现场检查需覆盖所有生产活动范围,规定对产品所有生产季(茬)均需现场检查,对所有认证产品都要进行产品检测,认证活动需提前报告监督部门,认证证书由国家认监委信息系统统一赋号,同时增加了证书撤销、暂停、注销的条件等。三是建立了不良企业退出机制。对因不诚信、违规使用有机生产禁用物质、超范围使有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等问题而被撤销认证证书的企业,任何认证机构在1-5年内不得再次受理其有机产品认证申请。同时,对于有机产品认证证书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延续的,获证企业再次申请有机产品认证时,必须重新进行有机生产转换。

二是可操作性增强,统一认证尺度。认证程序要求更加细化,《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从原来的七章3500字,增加到109000字,增加了"再认证""证书撤销、暂停和注销""销售证""投入特评估"等内容,可操作性大大增强。对原先由认证机构自由裁量的内容进行统一要求,如统一认证产品目录,统一转换期判定、现场检查范围和频次、产品和环境检测要求,细化证书撤销、暂停、注销条件,明确证书暂停时间,规定撤销和注销的证书不得以任何理由恢复等。

三是建立了有机产品追溯体系。严格规范产量衡算、收获、加工、包装、销售等环节的认证检查过程,要求在获证产品或者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加施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或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及其唯一编号、认证机构名称或者其标识,配合使用销售证,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确保发放的每枚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能够从市场溯源到所对应的每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获证产品和生产企业,做到信息可追溯、标识可防伪、数量可控制。自201231日起,有机产品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销售的有机产品或者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加施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含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及其唯一编号(有机码)、认证机构名称或者其标识。201231日前已从认证机构领取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或已印制带有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产品包装的,应在201271日前使用完毕。届时消费者还可通过国家认监委"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food.cnca.cn)中进行查询、验证。

四是按照风险评估的原则,将不适宜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排除在《有机产品认证目录》之外,不得再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目前,目录包括了蔬菜、牛奶、肉类等37大类127种产品。同时,国家认监委将基于风险分析原则,对《有机产品认证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五是引入风险分析和风险管理概念。把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作为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活动和监督管理、加强科学性和权威性的重要手段,在《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等文件中多处提及风险评估。认证机构在现场检查、产品抽样检测、证后监督中应依据产品生产、加工工艺和方法、企业管理体系稳定性、当地诚信水平等判定有机生产、加工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监督管理部门建立风险监测和预警制度,依据风险评估对有机产品认证活动实施监管,并根据风险等级对相关产品、地域进行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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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人数:500人以上
  • 实验面积:200平米以内
  • 机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瓶北路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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