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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臭氧层物质ODS检测

破坏臭氧层物质ODS检测
  • 认证资质:
  • 检测价格:电议
  • 检测周期:3-7天
  • 检测类型:标准检测
  • 送样方式:无

领域分类:环境-气

检测项目:

服务地点:广东省

 


  破坏臭氧层物质ODS简介
       工业上大量生产和使用的全氯氟烃(CFCs)、全溴氟烃(哈龙)等物质,当它们被释放并上升到平流层时,受到强烈的太阳紫外线UV-C的照射,分解出Cl和Br自由基,这些自由基很快地与臭氧进行连锁反应。人们把这些破坏大气臭氧层、危害人类生存环境的物质称为“消耗臭氧层物质”,简称ODS。目前认为ODS包括下列物质:CFC(氯氟烃)、哈龙(Halon)、四氯化碳、甲基氯仿、溴甲烷以及HCFC、HBFC等。
       大量使用的ODS主要包括下列几类物质:全氯氟烃:主要用作制冷剂、清洗剂和发泡剂;哈龙:主要用作灭火剂;四氯化碳:主要用作化工生产的助剂和清洗剂;甲基氯仿:主要用作清洗剂;甲基溴:主要在农业种植、粮食仓储或商品检疫中用作杀虫剂;含氢氯氟烃:主要用作制冷剂、清洗剂和发泡剂。

 

  《关于消耗臭氧层的蒙特利尔议定书》
       《关于消耗臭氧层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是为实施《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对消耗臭氧层的物质进行具体控制的全球性协定,于1987年9月16日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通过,向各国开放签字, 1989年1月1日生效。
       《议定书》由序言、20个条款和一个附件组成。其宗旨是:采取控制消耗臭氧层物质全球排放总量的预防措施,以保护臭氧层不被破坏,并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顾及经济和技术的可行性,最终彻底消除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排放。按照议定书的规定,各缔约国必须分阶段减少氯氟烃的生产和消费,在1990年使生产量和消费量维持在1986年的水平;到1993年,生产和消费量要比1986年减少20%;到1998年,保证使氯氟烃的年生产量和消费量减少到1986年的50%。
       《议定书》还规定在本议定书生效后一年内,每个缔约国应禁止从非本议定书缔约国的任何国家进口控制物质;从1993年1月1日起,任何缔约国都不得向非本议定书缔约国的任何国家出口任何控制物质。该《议定书》还就控制量的计算、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情况、控制措施的评估和审查、数据汇报、不遵守情形的确定、资料交流、技术援助等作出了安排。但是,该《议定书》回避了发达国家破坏臭氧层的责任,包含有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歧视性条款,且科学论证不够,规定的限控物质范围太小,难以达到防止臭氧层继续恶化的目的,遭到了许多国家的批评。此外,《议定书》虽于1989年1月1日起生效,但直到当年5月130个发展中国家中只有10个国家加入议定书。再加上缔约国也普遍认为议定书存在明显缺陷,于是决定对议定书进行修改。经过1989年3月的“拯救臭氧层伦敦会议”、1989年5月的赫尔辛基第一次缔约国会议、1990年6月的伦敦第二次缔约国会议,终于在1990年6月29日通过了对《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的修正。
       修正后的《议定书》在许多方面有了重大改进,基本上反映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愿望和要求,并建立在更加科学的基础上。因此,保护臭氧层的步伐大大加快。我国于1991年6月13日加入修正后的《议定书》。
国际组织《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及其该《议定书修正》规定了15种氯氟烷烃(CFCs)、 3种哈龙、40种含氢氯氟烷烃(HCFCs)、34种含氢溴氟烷烃(HBFCs)、四氯化碳(CCl4)、甲基氯仿(CH3CCl3)和甲基溴(CH3Br)为控制使用的消耗臭氧层物质,也称受控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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