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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展会名称 | 第51期检验工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通知 |
| 所在城市 | 北京市 - 北京市 |
| 开始时间 | 2017-03-10 |
| 培训地点 | 海淀区北清路160号 |
| 培训展会费用 | 800(元) |
| 培训天数 | 3(天) |
| 适用对象 | 企业主管质量、安全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单位中从事食品类、化工类的检验人员;各类食品、化学专业院校的学生。 |
| 培训展会内容 | 各企业及相关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文件精神,国家强调在全社会建立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人才结构。检验人员考核已经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管理体系,从事检验人员需先培训后上岗。为此,本中心特举办“食品检验工、化学检验工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鉴定内容: 国家强制的检验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主要内容包括:1.检验的化学基础;2.误差分析与数据处理;3.化学分析与检验技术;4.计量基础知识;5.仪器分析与检验技术&食品检验的微生物检验技术; 6.实际操作技能培训。 二、鉴定方式: 经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鉴定考核合格者,统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长期有效,无需年审,该证书是从事食品检验(化验)、化学检验(化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 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全国范围通用,联网可查。 三、职业资格鉴定等级及费用: 本次鉴定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其中初级800元/人;中级1000元/人;高级1200元/人;技师3800元/人;高级技师5600元/人(含教材、资料、培训、考试、鉴定、证书及午餐等费用),住宿如需安排,可以联系报名老师预定,费用自理,也可自行预定安排。我们郑重承诺:报考学员如一次未考过免费再培训,直至通过为止! 四、培训时间:2017年3月10日~12日。 |
| 联系人 | 迟老师 |
| 联系电话 | 13718682303 |
| 传真 | 010-84334735 |
| 备注 |


国家分析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机械工业分析仪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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