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全面规范认证检验检测行为

2020-04-30 16: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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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突出全种类整治,着重对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额温枪)、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等防疫物资及重要原辅材料加强监管。

4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药监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联合部署开展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市场监管总局甘霖副局长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

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大力加强防疫物资保障和监管,取得了积极成效。防疫物资的生产大幅度提升,防疫物资质量不断提升,确保了国内抗疫需求,越来越多的产品出口到海外,支持各国抗疫。

但也有个别不法经营者趁机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扰乱了防疫物资市场秩序,有必要采取更为有力的举措,严厉打击涉及防疫物资的各类违法行为,清除市场乱象,切实保障防疫物资产品质量,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

会议要求

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在前期有关防疫物资强化质量监管等各项工作基础上,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深化。突出全种类整治,着重对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额温枪)、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等防疫物资及重要原辅材料加强监管;突出全过程整治,贯穿防疫物资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突出全方位整治,统筹国内国际市场,保障进出口防疫物资质量安全。着重加强综合整治,针对防疫物资企业生产、产品质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以及市场秩序等方面突出问题,综合运用行政执法、信用惩戒、联合执法等多种手段,提升整治成效。具体任务要做到“六个全面”:全面排查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把好市场准入关;全面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抽检,把严产品质量关;全面查验出口防疫物资,规范出口秩序;全面规范认证检验检测行为,规范行业秩序;全面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快从重严厉查处;全面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创新工作机制、突出整治重点,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药监局有关负责同志,以及相关司局工作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 编辑:张圣斌

关键词: 认证 检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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